为方便毕业生,提升就业服务质量,提高就业指导效率,现将毕业生在毕业时及毕业后经常咨询的问题进行梳理,总结出20题,供大家参考。
1、我校的代码是?
答:学院代码为1970。
3、户口和档案留校最长多长时间?
答:毕业生户档留校期限两年。因各种原因两年内未迁出,将统一派遣至生源地报到。具体时间为当年6月至两年后的5月。
4、签协议需要什么材料?
答:签订协议时,一般需要几个材料:《协议书》、《推荐表》原件、成绩单原件以及根据单位情况需要出示的资料。
5、在上海、北京等地工作,但解决不了户口问题,户档去向?
答:可派遣至生源地报到,户口档案随转,在生源地落户,办理档案托管手续。如果工作单位需要调档案,则由用人单位或其上级主管单位向生源地人才机构商调。
6、与单位签订协议后升学、入伍、录用公务员、参加国家地方基层服务项目等,是否可与原单位解除协议?是否算违约?
答:经书面告知原单位后,可解除与原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,在江苏行政区域内不算违约。
7、在已经和一个单位签过约的情况下,能不能用另外的协议和另一个单位先签,然后再和前一个单位办理相关的违约程序?
答:不可以。一个毕业生不能同时与两家单位签约,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。
8、就业协议书上单位盖章了,但自己没有签字,算作违约吗?
答:严格意义上来讲,不算违约,但必须要与对方单位达成谅解,这也是做人最起码的原则。
9、单位可以在就业协议书上添加内容或者划掉一些内容吗?
答:原则上说,单位可以在遵从协议书的基础上添加一些内容作为协议的补充条款,不得删减或篡改内容。但也有单位会篡改部分条款,所以毕业生对待签订协议一定要慎重。
10、《就业报到证》有什么功能?
答:它是普通高校毕业生到接收单位报到的凭证,是办理毕业生档案转递和和户口迁移手续的凭证。《就业报到证》一人一份,由江苏省教育厅签发,毕业生对《就业报到证》要妥善保管,凡自行涂改、撕毁的《就业报到证》一律作废。
11、哪些情况需要办理《就业报到证》?
答:派遣至用人单位(包括选调生、村官、三支一扶等)、生源地人才服务中心、个人人事代理的非生源地人才服务机构的毕业生需要报到证,升学及户档留校的毕业生无报到证。
12、《就业报到证》如何办理?
答:按教育厅要求,毕业前的第一批报到证由学校集中办理后,由辅导员发放给毕业生。毕业后,每月中旬及月末各派遣一批,毕业生凭有效证件到学生事务中心领取。
13、如何补办《就业报到证》?
答:到就业创业创新教育中心查询原报到证号码;到市级及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;携带报纸原件、身份证件和学院相关证明到就业创业创新教育中心申请;学校统一到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(以下简称“省招就中心”)办理;毕业超过两年的,不再补办,只能办理相关证明。
14、什么是《户口迁移证》?它有什么作用?
答:《户口迁移证》是户口迁移的重要凭据,毕业生的户口从学校迁出后,应持《户口迁移证》在有效期内携带相关材料到用人单位或户口挂靠机构办理落户手续。
15、如何补办《户口迁移证》?
答:到原户口迁出地派出所复印原《户口迁移证》的存根联,并加盖该派出所户口专用章;到市级及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原《户口迁移证》声明作废的启事。需刊登姓名及身份证号码;携带以上两样材料到《户口迁移证》迁往派出所办理未落户证明。迁往省招就中心的到中心办理未落户证明;携带以上三样材料到原户口迁出地派出所补办《户口迁移证》。
16、办理派遣需提供哪些材料?
答:派遣主要分为三种情况:派遣至用人单位,需提供《协议书》、政府就业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上级主管单位的审批意见(如接收函、盖章等);派遣至个人人事代理的非生源地人才机构,需提供《毕业生人事代理接收函》;派遣至生源地,需填写《毕业生回生源地报到申请表》。
17、办理改派需提供哪些材料?
答:办理改派时,需提供原《报到证》、原单位同意改派的函件、新接收单位签约材料(含《协议书》、接收函等);没有新单位 而改派至生源地报到的毕业生,需填写《毕业生派遣回生源地报到申请表》。
18、毕业后,户口、档案可以分离吗?
答:不可以。根据有关规定,毕业生户口、档案统一按派遣去向转递。
19、毕业生档案可以自带吗?
答:毕业生档案不可以自带,由学校统一通过南京邮政局邮政特快方式寄发。
20、离校后,毕业生档案可以查阅吗?
答:离校后,毕业生档案不可以随意查阅,如需查阅,需用人单位凭介绍信来校查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