雷琴等74名同学休学期满后,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。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)文件第三十条规定和《best365网页版登录官网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》(院学字[2017]49号)文件第五十七条规定,并经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反馈确认,现拟对雷琴等74名同学按照自动退学处理,注销学籍,现予以公示,详见名单附件。
公示期为:2023年12月28日-2024年1月5日,若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教务处反映;若无异议,公示期结束后将对雷琴等74名同学按自动退学处理。
联系电话:0512-68836123。
教务处
2023年12月2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