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组织开展全校实训(验)室安全集中除患攻坚专项大整治行动的通知

best365网页版登录官网2024-03-04访问数:13

各二级学院:

根据省教育厅《全省教育系统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方案》(苏教安函〔20245号)(附件1)部署要求,经研究决定,组织开展全校实训(验)室安全集中除患攻坚专项大整治行动。全面深入排查整治实训(验)室安全隐患,坚决防范和遏制实训(验)室安全事故发生,确保实训(验)室安全。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强化实训(验)室安全责任落实

各二级学院要深刻认识抓好实训(验)室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,按照“党政同责、一岗双责、齐抓共管、失职追责”的要求,把实训(验)室安全工作纳入院系日常业务管理计划。要坚持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,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,坚持源头治理、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。要加强部门协同,层层压实安全责任,进一步细化二级学院、系科、实训(验)室三级联动的实训(验)室安全管理责任体系。

二、加强实训(验)室安全教育与培训

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实训(验)室安全教育体系,按照“全员、全面、全程”的要求,把实训(验)室安全教育纳入学生的日常教育管理环节,加强师生特别是新入学学生、新入职教师的安全教育与培训。要针对不同学科、专业实训(验),明确实训(验)课程特点和存在的危险因素,针对危险因素制定具体的预防措施、相应的操作规程和标准、发生事故后应采取的应急措施等。通过班级宣传栏、标语横幅、微信群、QQ群等途径在师生中宣传贯彻《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》(附件2),防范实训(验)室安全事故发生。

三、全面排查实训(验)室安全隐患并立即整改

此次实训(验)室安全集中除患攻坚专项大整治行动重点工作:一是核实上一年度安全隐患整改完成情况,要杜绝出现隐患经整改后又复发的情况。二是按照文件要求再开展一次各级各类实训(验)室安全隐患全面排查,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建立清单制度(附件3),实行销号式整改。实训(验)室重大安全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,应停止实训(验)活动,隐患排除后经审查通过方可恢复实训(验)。

各二级学院于38日前将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清单电子档(附件3)发送邮件至554066309@qq.com,纸质版盖章后提交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,经研究后制定相应的整改方案。联系人:耿明华、陈永平,联系电话:69582842

 

 

 

 

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

202431


附件1:苏教安函〔2024〕5号文件.pdf

附件2:《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》.pdf

附件3:实训(验)室安全除患攻坚大整治专项行动排查登记表.docx

附件4:苏教安函〔2024〕3号文件.pdf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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